宏更慘 連當人球都沒機會

 

中時
更新日期:2011/09/07 05:30
呂妍庭、李翰/綜合報導

  沒名分 孩子何辜 ▲2歲大的小宏(右一)和同樣被安置在收容機構的小姊姊們最大不同,是他既沒有國籍,也沒有居留權,在法律上完全沒有名分。(呂妍庭翻攝)

中國時報【呂妍庭、李翰/綜合報導】

 

台越聯姻的新移民第二代恩恩,不是嘉義縣單一無國籍人球個案,逾期居留印尼籍外勞生下的小宏情況更慘,

居留證都拿不到,連當人球的機會都沒有;縣府社會處研判新移民下一代無國籍孩童黑數不少,未來恐成政府亟需解決的燙手山芋。

 

目前被安置在收容機構的小宏才兩歲大,外勞母親被遣送回國前,黃姓同居人原想靠親子鑑定認養他

驗DNA才發現是幫別人養兒子。原以為是親生子,卻在不甘戴綠帽遭背叛心境下,黃姓男子接受社會處安排,

讓小宏住進收容之家,最後仍不敵親情召喚,黃姓男子決定認養小宏,卻遭遇到更大的難題。

 

因小宏母親生下他時是逾期居留,按台灣法規算是沒有合法身分的幽靈人口,所以生下來的孩子就算有出生證明,

移民署也無法核發居留證,比起恩恩,小宏處境更可憐,連當人球的機會都沒有。

 

「沒有出生證明,無父無母的孤兒反而好處理。」社會局副局長楊健人說,這些被遣返回國外籍人士所生的無國籍孩子

,因為有具體存在父母,卻因人間蒸發找不到,反而造成申辦國籍或領養的困難,不像棄嬰可以由縣市長直接當監護人。

 

楊健人表示,一般社會處都會向移民署核備,先解除孩子生母的入境管制,讓她們入台辦理授權領養,

或把孩子帶回本國扶養,唯獨這兩個個案雖已發文給外文部,請外文部轉印尼和越南代為尋找孩子的生母,

幾個月來仍石沉大海。

 

包括社會處、嘉義縣專勤隊擔心,台灣外籍勞工或外配這麼多,尤其不少是逾期居留或逃逸外勞,難保早有類似個案,

只是尚未浮出檯面,如再不想辦法因應,這些人口黑數恐成社會一大隱憂。

 

移民署高雄市第二專勤隊長林清江表示,曾處理離婚越南女子在台灣產下的台灣男友之子,由於非婚生子,

男子在台灣作完DNA血緣鑑定,確定是自己骨肉後,到戶政機關辦理認領。再到越南娶回該越南女子。另外

,在他縣市有一件越南配偶強行將幼兒帶回越南不歸,然後在越南要脅台灣丈夫拿錢來贖兒子案例。該案後來如何結局,

並未追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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